本报讯(记者 李娜)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州等8个省辖市入选试点城市,省财政将连续三年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海绵城市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意见》指出,我省将结合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城市排水防涝基础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根据《意见》,我省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用以提升海绵城市的建设。
生态水系建设。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年底前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并建成1条以上海绵型生态水系;2017年年底前40%的合流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基本完成生态改造。
绿地系统建设。城市绿地系统是重要的海绵体,要将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作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海绵型城市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2016年年底前省辖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绿道示范项目,县级城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 (下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