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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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获悉,我市开始集中办理2016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按照规定,在择业期内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学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签订就业协议。其中,毕业生签订的单位为各县(市)区、市直局委下属单位时,需要接收单位和其所属县(市)区、局委人社部门先盖章;毕业生签订单位为私有、民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单位,需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学生档案交由市就业促进办后,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协议书”前往郑州市陇海路169号人才大厦市就业促进办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经档案审查后核发“就业介绍信”。领到介绍信的毕业生,随后可在报到期限内前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档案随即由市人事局转往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外地毕业生领取就业介绍信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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