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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高考之贿买 张迪 贿买考官是唐代科举中最大的弊端,由于考生贵族官僚家庭的托请,科举考试几乎是有名无实,“请托大行,取士颇滥”。贵族官僚子弟基本垄断了科举,“每岁策名,无不先定”,“榜出,率皆权豪子弟”,没有后台靠山的寒门子弟,即使是学富五车,才华横溢,都很难考取进士。 针对这种情况,统治者也在想对策。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一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甚至继续“升级”,开始实行“誊录”,就是让专人用红墨水再誊抄一个副本,给考官批阅,称为“朱卷”,考生的原始考卷则称为“墨卷”。这样一来,阅卷考官便无法知道考卷是谁的,所以以暗号为关节的方法便“应运而生”。 北宋真宗时,朝廷刚刚制定了弥封、誊录等一套防范舞弊的措施后,通关节的事情就发生了。被曝光的是翰林学士杨亿,省试开考前,同乡中打算应科试的一些人来拜访他,希望能接受一些“考前辅导”。杨亿一听,顿时大怒,一边说“丕休哉”,一边往屋里走。“丕休哉”三个字出自《尚书》,是一句骂人的话。有的人听出来话外之音,凡答卷中用了“丕休哉”一语的,都录取了。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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