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区街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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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马秋榕)记者昨日从金水区卫计委获悉:今年,金水区财政投入1095.03万元,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新农合区财政补贴标准达到220元/人,加上其他各级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2016年金水区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760元/人,继续领跑全省。 为充分使辖区农民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实惠,2016年,金水区在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不断调整补偿政策,完善各项惠民措施,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30元/人(市财政、区财政和新农合基金各负担1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不缴钱)。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同时,金水区新农合不断调整补偿政策,完善各项惠民措施,实行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到30万元、实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步扩大。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金水区新农合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大病住院共补偿6.7万余人次,补偿金额1601.42万元,其中个人住院最高补偿金额达到1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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