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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大气 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我省出台考核办法 年底考评不合格“一票否决” 本报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赵晴)每月排名,对连续3次排名后3位的省辖市公开约谈;年底考评,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实行“一票否决”……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力度,改善我省大气污染状况。 考核这些指标 具体来说,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控制管理、燃煤锅炉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10项指标。 评分一目了然 我省年度考核采用评分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满分均为100分。年度考核总分值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分值的60%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值的40%之和。年度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0分~90分(含70分)为良好,60分~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终期考核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月考年终考结合 月月考——省环保部门每月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PM10、PM2.5月均浓度进行排名,对排名后3位的省辖市、后2位的省直管县(市)和后10位的其他县(市)进行预警通报。对连续3次排名后3位的省辖市、后2位的省直管县(市)和后10位的其他县(市)进行公开约谈,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年终考——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月排名连续5次排名后10位的其他县(市),实行“一票否决”,由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相关市、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暂停该地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直相关部门,由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不合格要追责 对终期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除暂停该地所有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外,要加大问责力度,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约谈省辖市、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对大气污染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地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又讯(记者 李娜 实习生 赵晴)环境空气质量治理得好,有奖励;反之,要惩罚。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空气质量治理得差,不仅要“一票否决”,还将交“罚款”。 (下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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