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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5章15条,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科学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由城市人民政府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下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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