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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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成燕)按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各旅游客运企业须在8月1日前落实好设置“导游专座”任务,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针对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工作,市旅游局、市交通委已联合下发相关通知。 按照要求,“导游专座”设置在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配备印有“导游专座”字样的座套;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展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审查、复核工作时,不再对客车折叠座椅进行核定,不得计入乘客座位数;车内通道不得堆放行李和其他障碍物,逃生装置要定期维护、标识清晰,确保正常使用;司机应在行车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提醒游客阅读安全须知,提高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旅游部门、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设置及安全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未落实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要立即限期整改,鼓励导游和广大游客对不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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