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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市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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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立)记者昨日从新密市纪委获悉,该市有33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被追责,其中19名为党员干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会同大气办、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迅速核查处理,对一批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共接到转批办问题22批次,核查处理问题10件,约谈17人,诫勉谈话1人,党政纪处分33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2人、行政警告4人、事业警告12人、事业记过1人,涉及科级干部7人、中层干部19人、企业负责人4人。特别是对曲梁镇郑州裕中能源有限公司和刘寨镇任岗煤矿两起大气污染案,涉及的19名党员干部全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8月9日下午,新密市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精神行动迟缓的4个单位、环保信访举报件较多的3个单位1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于当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对失职渎职、监管不力,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够主动作为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切实做到该谈话诫勉的绝不含糊,该组织处理的绝不迁就,该纪律处分的绝不姑息,该追究领导责任的绝不手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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