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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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记者昨日从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获悉,在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关于在广州市等地区和单位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高新区被列为全国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单位,这标志着该区在发挥专利质押融资促进创新发展方面进入新阶段。 此次试点示范类型包括专利质押融资工作试点、专利质押融资工作示范、专利保险工作试点、专利保险工作示范等4类,将在广州市等全国72个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示范期限为3年。除郑州高新区获批为质押融资试点单位之外,我省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金水区)获批为质押融资试点单位,新乡市获批为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安阳市获批为专利保险试点城市。 高新区已出台质押或保险的政策性文件或专项措施,出台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对专利实施转化的支持,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服务机制,具备常态化开展工作的基础。获批全国试点后,高新区将及时帮助区内企业解决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使高新区成为河南省专利质押融资工作的支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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