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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责任

单位

查处报告28 郑

新郑市龙湖镇鸿章耐火材料厂,无环评手续,2013年以来长期违法扩建,生产废水不经处理外排,粉尘、烟尘污染严重。 已

(第25批来信受理编号9)不属实。新郑市鸿章耐火材料厂年加工2000吨红硅石粉项目于2011年11月23日通过新郑市环保局审批(新环开〔2011〕139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建设地点为新郑市龙湖镇梅山村北。

经查:在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现新郑市鸿章耐火材料厂,该项目批而未建。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管理。

新郑市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29 郑

新郑市梨河镇金照家具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喷漆气味难闻,机器噪声扰民。 不属实。新郑市金照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南侧。

经查:该公司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村南侧,不属梨河镇辖区。立项审批部门为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豫郑新郑工〔2013〕00154,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原规划在G107龙湖镇段西侧柏树刘村南侧实施,由于龙湖镇镇区规划调整,该项目并未落地动工。继续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管。

新郑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30 郑

新郑市宇佳面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噪音污染严重。 新郑宇佳面业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辛店镇齐河村。该厂无环保手续。

经查,新郑宇佳面业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锅炉被辛店镇人民政府贴封条。该厂废水建有污水处理站,锅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有多管旋风除尘器。已报2016年郑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

目前,对其已依法查处并立案,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待办理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新郑市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31 郑

新郑市郭店镇鑫欣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多次反映到新郑市环保局未解决。 已

(第23批受理编号9)不属实。新郑市鑫欣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油炸锅清洗废水、食堂废水、车间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厂界西侧蓄水池,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该公司油炸工序采用电加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屋顶部排放,厂区周边300米无环境敏感点。继续加强对新郑市鑫欣食品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 新郑市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32 郑

新郑市观音寺镇河南省福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生产,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 不属实。河南省福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西,S103公路西,产品为医用膏贴。该公司医用膏贴项目已审批,审批文号:(郑环建表〔2014〕159号)。

经查,河南省福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建成,没有投入生产。加强该厂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郑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 33

新郑市郑州嘉晟研磨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完善非法生产,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严重,大量粉尘随意排放,大气污染严重。 新郑市郑州嘉晟研磨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龙湖镇柏树刘村梅山路西侧,该公司年加工生产研磨制品20万平方米项目,已于2012年3月通过新郑市环保局审批(新环审〔2012〕15号),2013年底建成。

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经监测,生产产生的噪音、粉尘均达标排放。该公司未经环保竣工验收,已列入2016年郑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正在组织验收。新郑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并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34 郑

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厂,粉尘污染严重,运输过程中沿路抛撒,危害周边环境。 不属实。该单位建设项目于2003年6月通过了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2003002号)。2015年11月通过了荥阳市环保局环保提升治理验收,验收文号为荥环然验收〔2015〕25号。

经查,荥阳市贾峪镇峪鑫石材有限公司于7月初停产后一直没有生产。该单位在停产期间,正在对料场喷淋系统进行重新升级改造,并对厂区出入道路进行全面硬化。未发现厂区有粉尘现象产生。由于该单位在停产期间对厂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车辆无法出入,不存在销售、运输等情况,沿途无抛撒迹象。

荥阳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6批 第 9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35 郑

荥阳市崔庙镇天瑞水泥厂,环保设施不运行,排放大量粉尘,大气、噪声污染严重。曾向环保局反映,没解决。(第11批受理编号32)不属实。经荥阳市环保局提供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天瑞水泥公司污染物排放不存在超标现象。同时,经查阅最近四次监督性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未发现存在废气和噪音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荥阳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6批第10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36 郑

荥阳市高村乡宏大化工有限公司,手续不完善非法生产,生产时产生刺鼻气味,废水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不属实。荥阳市高村乡宏大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高村乡荆寨村,生产过程中污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用水,主要用于降膜、填料吸收塔降温、吸收塔吸收盐酸,不外排。

2010年5月11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荥阳市宏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氯化石蜡6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郑环审〔2010〕60号)。

2016年8月13日,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该企业处于停业状态,大门紧闭,经联系企业负责人进入车间后证实所有生产设备均处于停运行状态,现场未发现废水随意排放现象,未嗅到明显的刺鼻气味。该企业因资金短缺问题自2016年6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7月2日至8月11日,对该企业开展了三次例行检查,该企业生产线已经停运,设备正在检修中,没有生产迹象,未发现环境违法现象。

荥阳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6批第11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37

荥阳市豫龙镇众益养殖场,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废水随意排放,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不属实。众益养殖场位于豫龙镇赵家垌村四组,距离村庄520多米,东临田地、西临桃园、南临莲藕池、北邻为田地,2003年6月投入生产,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现有猪舍4间,能繁母猪30头、后备母猪18头。建有18立方米为沼气池一个,50立方米集污池一个,30立方米沉淀池一个。

经调查,该养殖场夏季每天产生废水约2吨,主要是猪尿和降温废水。所产生的废水经沼气池、集污池、沉淀池、最后流进莲藕池和果园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养殖场每天产生清粪0.1立方米,由本村村民拉走种菜或果园施肥用,日常防疫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时,未闻到难闻气味。

荥阳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第12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38 郑

荥阳市崔庙镇兴达碳素公司,无环评手续,非法扩建,生产时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 已

(第22批受理编号19)不属实。2016年8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对钙钠双碱法脱硫设备进行检修,对降温池进行加固。该厂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有降温塔及一台电捕收尘器JFD420-A,钙钠双碱法脱硫除尘器一台,烟气通过水喷淋塔进入电捕焦油除尘器再进入脱硫系统,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和在线监控设备。未发现该企业有违法排污现象。 荥阳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26批第13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39 郑

荥阳市王村镇李村铸件厂,无环评手续,一直违法生产,喷漆气味难闻,曾向市长热线和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解决。荥阳市王村镇李村铸件厂位于王村镇李村七组,生产设备是一台0.5吨中频冶炼炉,没有相关环评手续。经查,该企业早在2016年4月份荥阳市清理违规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时就因为环保手续不全已停产到位,5月初对其实施了断电处理,其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荥阳市环保局已按照清理违规违法建设项目要求将该企业名单进行了上报。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六批第14号交办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6.8.15)

40 郑

荥阳市金寨乡金寨村利民铝业碳素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长期违法违规生产,生产时气味难闻,污染环境。不属实。荥阳市利民铝业碳素有限公司2014年已按照《关于集中开展荥阳市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荥政办〔2014〕12号)和《荥阳市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要求》(荥环字〔2014〕18号)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整治。2015年又按照《荥阳市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技术要求补充规定》(荥环字〔2015〕42号)进行了整治。2016年8月13日现场勘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企业安装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厂区内安装有喷淋设备,原材料集中封闭存放,脱硫设备除尘器完好,现场未发现不正常排污行为和非法的新建项目。企业已按郑州市环保局要求进行在线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因未完成联网验收,按照《荥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荥环委办〔2016〕4号)文件精神于2016年5月底已按要求停产治理,待在线安装和整治完成后及时验收。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六批第15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41 郑

荥阳市城关乡泰和刚玉公司,无环评手续,自2008年开始违法生产白刚玉,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解决。 不属实。该企业2008年11月严格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对铁合金、电石、刚玉生产企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要求的通知》(豫环文〔2008〕79号)进行了综合整治,并通过综合整治验收。该企业建设有生产车间2个,主要生产设备为1500KVA白刚玉冶炼炉2台,同时配有2套脉冲式除尘器,制砂车间配套有2套脉冲式除尘器。破碎机、球磨机设置有减震措施,车间外建有减震沟。

2016年8月13日现场检查时,荥阳市泰和刚玉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周边全部为企业,无居民点。同时,该企业生产用电已向上街区电力部门报停。该企业按照荥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工业窑炉提标治理的相关要求(荥环委办〔2016〕4号),已于2016年6月份停产对其工业窑炉进行整治,没有进行生产活动。同时该企业在日常监管中并未发现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六批 第16号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5)

42 郑

荥阳市贾峪镇多家粉碎石沫加工点,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设备简单,污染严重。向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荥阳市贾峪镇政府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全面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65号)的工作要求,2016年5月31日前排查出石沫加工点62个,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其中因经营原因长期停产的有34个,剩余28个自2016年5月底前陆续全部停产。石沫加工点是荥阳市贾峪镇石材企业延伸行业,主要分布在石材企业周边。贾峪镇已于2016年5月31日前对排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上报,要求在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依据省厅(豫环文〔2016〕163号)文件要求,于2016年11月30日前, 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清理完毕。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

目前28个石沫加工点全部处于停产状态。近期无生产迹象,现场无扬尘,周边庄稼长势良好,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荥阳市继续按照省厅(豫环文〔2016〕163号)文件要求,依据 “淘汰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确保于2016年11月30日前,积极完成此项清理工作。

荥阳市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第二十六批第17项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6.8.14)

43 郑

中原区西流湖公园南园门口广场内甩鞭健身活动,每天早上5点开始有人在园内甩鞭,现在已达到十几人的规模,鞭子声音巨大且尖锐,传播得很远,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郑州市西流湖公园南园位于中原西路以北,建设西路以南,凯旋路以东,湖东路以西,是我市西区的一座城市生态公园。2012年7月,西流湖公园南园开工建设,2013年12月30日,西流湖公园南园建成开放。

噪音扰民的小广场位于中原西路中原大桥向西200米路北西流湖公园南园内,对面是中原区阳光花苑社区,与阳光花苑社区仅一路之隔,甩鞭健身噪音扰民一事情况属实。因公园南园广场与阳光花苑居民楼相距较近,甩鞭噪音影响了居民休息。公园管理人员多次组织召开由阳光花苑居民代表和甩鞭健身人员代表参加的协调会,但都因时间早晚问题未达成共识。

目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组织甩鞭人员与阳光花苑居民召开协调会,共同协商甩鞭时间、甩鞭人员规模等,达到降低甩鞭噪音对居民影响的效果。

2.加强公园值班巡逻,及时进行执法和劝导。

郑州市园林局 中原区政府 郑州市园林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相关情况的报告

(2016.8.15)

44 郑

中原区冉屯东路与西站路交叉口北200米一垃圾中转站,无规划手续,建在绿化带中间,环卫车随意停放,倾倒不及时,造成垃圾车上的污水到处乱流,恶臭难闻,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和生活。 垃圾中转站位于中原区西站路与冉屯东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该中转站原站始建于1994年,2004年东侧风和日丽小区开发建设时,开发商在南侧60米处新建该中转站,用于替换位于新建小区规划出入口的老站,新站2005年初启用,服务周边的社区、单位和沿街商户,是中原区转运生活垃圾频率较高、转运垃圾量较大的一个中转站。中转站两侧的绿化带于2005年下半年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而实施建设,属于秀邻园游园的一部分。建筑边界线与绿化带界线平齐,不占压绿化带,该垃圾中转站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查,该垃圾中转站站内管理比较规范,每天对站内外卫生认真清扫,对大箱坑底清掏冲刷,定时抽污水,喷洒生物除臭剂,喷洒杀虫剂,站内站外保持干净整洁,基本无异味产生。气味难闻,污染环境主要是在冉屯东路边排队等待进站倾倒生活垃圾的社区二转车辆产生的,由于这些车辆密闭不严,没有污水收集设置,加上夏季生活垃圾水分较多,造成车内生活垃圾产生的污水流到道路路面上,异味飘散,污染环境。

目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和清洗车辆,人机配合对站前两侧道路进行冲洗、清扫作业,清除道路地面上的污水,减少异味产生。

2.对二转车辆进行改装,改装后的车辆要加装塑料垃圾桶,对渗液进行收集后统一倾倒,避免滴落到路面上造成污染。

3.对二转车辆进站倾倒垃圾时间进行合理安排,错时倾倒,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4.要求市政管理部门尽快依法补办手续。

中原区政府 郑州市园林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相关情况的报告

(2016.8.15)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冉屯路垃圾中转站的查处情况报告

(2016.8.15)

45 郑

新郑市龙湖镇,大学南路与绕城高速交叉口南1000米路东加油站,无环评手续,占用耕地。已转办 (第25批受理编号38)新郑市龙湖镇大桥石化大学南路加油站位于龙湖镇大学南路与西南绕城高速交叉口往南500米路东,大学路与062乡道交叉口东北角。该加油站无环评手续,尚未建设完成,加油机未安装,油罐内没有储存任何油品,处于停建状态,四周设有防护栏,现场未闻到汽油味。该加油站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大学南路以东,西张寨村土地以西,西张寨村土地以南,西张寨村环乡公路以北龙湖镇西张寨村土地6.54亩(其中,1267.64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5月24日,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加油站立案查处。

新郑市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26批问题查处情况报告(2016.8.16)46 郑

新密市苟堂镇劝门村孟进良耐火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该厂位于新密市苟堂镇劝门村劝门组,东临农田、西临农田、北临荒沟、南临乡村公路, 2015年12月由单段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港华燃气)作为烧结热源,2016年4月通过工业炉窑提标治理验收监测。

经查该厂生产正常。由于配料车间使用原材料为莫来石粉、聚轻球等,在分装、运输过程中产生一些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7月2日、2016年4月,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窑炉废气、噪声进行监测,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

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对其在分装、运输原材料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避免跑冒现象的发生。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密市苟堂镇劝门村孟进良耐火厂污染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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