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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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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进展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17日(第30批)交办我市的48项问题,截至8月22日,已办结48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9项,不属实19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起,判处有期徒刑1人。

郑州市第30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至8月22日18时)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查处情况 地

举报主要内容 标

查处情况 责任

单位

查处报告1 郑

新密市超化镇超新化工厂,废水排入双洎河,污染河水,气味难闻,粉尘污染。不属实。新密市超化镇超新化工厂实际为河南省新密市超新化工厂,位于新密市超化镇超化村,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式除尘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铁管排气筒排放。该厂无生产废水排放。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该厂处于煤矿沉陷区,无法正常生产,该厂在拆除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厂房待煤矿包赔后进行复耕。2016年8月19日,对该厂现场核查,该厂主要生产设备两台雷蒙磨已全部拆除。新密市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新密市超新化工厂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2 郑

荥阳市广武镇汽车站旁边,金水湾洗浴中心,排放类似于烧硫的气味,污染环境。不属实。荥阳市金水湾洗浴中心位于广武村茹固村北侧,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检查时该洗浴中心处于停业状态,锅炉贴有封条,没有发现使用锅炉迹象。自2016年7月20日以来,该洗浴中心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没有使用锅炉迹象,不存在排放异味污染环境现象。2016年7月20日,对该洗浴中心的锅炉实施了封存。2016年8月19日开始对该洗浴中心现有锅炉进行拆除。荥阳市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 第 2号问题的调查报告3 郑

金水区优胜南路6号院旁边垃圾中转站,气味刺鼻,拉垃圾车辆噪声扰民。优胜南路环卫中转站,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负责辖区南阳路和大石桥办事处区域道路、社区、单位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工作,日处理生活垃圾30吨。该中转站地处居民区,中转站生活垃圾异味挥发时间较长,造成周边异味问题;中转站倾倒生活垃圾的转运车辆多为摩托车辆,运输途中和倾倒垃圾噪音较大,所以出现噪音扰民问题。进一步加强中转站内部管理,在日常清洗、消杀的基础上增加中转站内外消杀、清洗频次,每天对门前硬化路面和居民区出入道路上进行机扫和冲洗作业,保障中转站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强化对生活垃圾倾倒转运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中转站门前不得高声喧哗,作业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噪音,确保不干扰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目前已制定全区社区生活垃圾开展一体化收运工作方案,现正征求各办事处意见,待全区推行社区生活垃圾直运模式后,密闭式3吨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将全面取代社会二转车辆,社区转运车辆噪音扰民的问题将会得到彻底解决。金水区政府金水区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来电第03号优胜南路6号院旁边垃圾中转站,气味刺鼻,拉垃圾车辆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情况报告4 郑

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砖厂,没有环评手续,违法生产;铁匠沟村虎恩殿砖厂粉尘、机器噪声污染严重。1.大隗镇桃园村砖厂全称是新密市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厂东侧为树林、西侧为荒地、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主要生产设备是一条隧道窑生产线。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路面未硬化,厂房主要设备贴有封条。该厂未经相关环保部门审批,改建一条隧道窑生产线。2014年7月1日,新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改建一条隧道窑生产线,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新密环限改〔2014〕068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环评手续,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整改要求。市环保局分别于2015年11月19日、2016年3月16日再次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改决字〔2015〕第390号、新密环改决字〔2016〕第10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2016年1月25日、2月16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李晓明、米利军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改建未经环评审批的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一条隧道窑)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3月16日、4月11日、5月11日、6月1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李晓明、米利军、马永杰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改建未经环评审批的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一条隧道窑)正在违法生产,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生产。2016年6月22日、7月21日、8月1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马永杰、李晓明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擅自改建未经环评审批的煤矸石多孔砖生产线(一条隧道窑)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6月20日,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落实了断电强制措施,并对主要生产设备加贴封条。2.铁匠沟村虎恩殿砖厂全称是新密市大隗镇恒基墙体材料厂,该厂位于新密市大隗镇铁匠沟村,厂东侧为乡间道路、西侧为郑州昶隆纸业有限公司、南侧为土岭、北侧为铁路。主要产品为煤矸石多孔砖。该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项目于2010年6月8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然〔2010〕29号),2012年1月5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郑环然验〔2012〕3号)。2016年8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在该厂生产区有一部分废旧砖块露天堆放,现场责令该厂立即进行清理。该厂当场已将废旧砖块转移至原料库房。2016年7月19日,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窑炉废气、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在规定排放标准之内。新密市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大隗镇桃园村砖厂没有环评手续违法生产、铁匠沟村虎恩殿砖厂粉尘机器噪声污染严重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5 郑

金水区南阳路郑荣家属东院82号院4号楼,顶层建筑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南阳路82号院原为郑州郑荣集团家属院,院内楼房为单位房改房。郑荣集团于2000年被正道思达集团收购,家属院也统一由正道思达集团后勤部进行管理。楼顶建筑垃圾为单位后勤于2016年5月份翻修楼顶隔热层所留下的垃圾,现该楼顶隔热层改造已完工,单位后勤计划把原隔热层再平铺在楼顶,再把剩余垃圾清除完毕。已告知正道思达后勤部将尽快清理。正道思达后勤部也答应在下周一(8月22日)整修楼顶并及时清理遗留垃圾。金水区政府金水区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来电第05号南阳路郑荣家属东院82号院4号楼,顶层建筑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告6 郑

金水区优胜南路8号院1号楼,2楼公共区域堆满建筑垃圾,无人管理。经调查,该楼2楼存在有建筑垃圾, 2016年8月17日已清理完毕。金水区政府金水区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来电第06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7 郑

金水区文化路与三全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盛大美食广场,烧烤油烟污染,音响噪声扰民。该处土地原为庙李镇(现更名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张家村土地。经查:盛大美食广场的经营者姓名为范良付。现场未发现烧烤,之前用于经营的推车并无人使用,广场负责人表示是之前在此经营的商户留下的,马上派人清理,今后不会再设置露天烧烤摊位。负责人表示音响噪声为前几日有几个流浪艺人在该广场为食客表演唱歌,今后将禁止该情况发生。8月17日晚上,再次前往现场,未发现烧烤油烟现象,推车已经推走,未发现音响噪音。金水区政府金水区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来电第07号问题整改情况报告8 郑

高新区公园道1号三期附近,长椿路与枫杨街交叉口东北角规划建设110千伏轨道专用变电站、春藤路与国槐街交叉口西北角规划建设110千伏大里变电站,附近有幼儿园、小学、中学,认为规划不合理。已转办(第11批受理编号5)不属实。1.大里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高新区国槐街以北、春藤路以西,该项目处于规划阶段,未实施。该区域现由瑞达变电站供电,目前供电负荷已经饱和,无法满足新建项目的用电需求,急需新建变电站为正在建设的大里城中村改造项目供电。变电站选址地块,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要求。规划方案于2016年1月4日至2月18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 2016年4月15日该规划获批。西侧为九冶建设工业项目,北侧和东侧为供电公司电力运维中心,南侧紧临国槐街。该变电站与公园道1号三期居住用地的距离为19.5米,与最近的住宅楼直线距离为34.9米,与规划小学最小距离为100.5米。该项目规划2016年4月25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站进行批后公告,公示期间收到部分市民提出环保方面相关信访意见,高新区规划分局高度重视,决定暂停办理大里变电站相关规划手续。高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第8号问题的情况说明

2.轨道交通110千伏变电站,位于长椿路与枫杨街交叉口,目前处于规划阶段,未实施。该变电站近期为1号线二期供电,远期同时为8号线供电,故规划设置在1号线二期与8号线的换乘站科学大道站附近。2015年12月,郑州市规划局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节约土地、功能需要等原因,可以结合规划道路、河道、绿化等公共用地进行安排”的规定,原则同意该变电站选址。2016年1月,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意见,高新区规划分局随后组织该地块控规编制和报批工作,并于2016年4月获得高新区管委会批复。轨道交通变电站规划方案在批前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意见。轨道交通变电站北侧为广场用地,南侧为防护绿地,东侧为科研用地,西侧为长椿路。该变电站与公园道1号三期居住用地的直线距离为127.6米。2016年4月25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站进行批后公告,公示期间收到部分市民提出环保方面相关信访意见,高新区规划分局高度重视,决定暂停办理轨道交通变电站相关规划手续。9 郑

登封市唐庄乡屈村西边一养猪场,气味难闻;东边河道填满了生活垃圾,无人管理,污染环境。1.关于“登封市屈村西边一养猪场,气味难闻”问题。经调查,该养猪户耿仁杰于1992年在自家责任田建设1栋小型圈舍开始养猪至今。猪舍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其中:用于生猪饲养的圈舍面积176平方米,目前存栏母猪7头,育肥猪42头。养殖产生的粪便经干清后直接还田施肥,污水直接外排同一块农田。该养猪户未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一是责令养殖户耿仁杰立即停止随意外排污水行为,并对养猪场内进行彻底清扫冲洗。二是将养猪户门口现存粪便全部清运,以后对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做好饲养区域周围日常消杀工作,确保环境干净卫生。三是督促养猪户尽快寻找合适的地址,将养殖场地搬迁到远离住户区域,彻底消除污染问题。2.关于“屈村东边河道生活垃圾污染”问题。8月17日,进行实地察看,发现屈村河道存在生活垃圾乱倒现象,周围气味难闻,并当场立即进行垃圾清理、清运。于8月19日将该区域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干净。登封市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庄乡屈村养猪场气味难闻、东边河道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10 郑

新密市刘寨镇东马庄村,村支书开的卷材厂,夜间生产,气味刺鼻大气污染严重。现在处于停产状态。(第15批受理编号5)不属实。经核实,该公司自2016年6月停产进行整治,至今未生产,在该公司生产区有沥青烟残余气味。法定代表人是王明亮。近期监督检查、监测情况:2015年7月1日,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沥青烟进行检测,沥青烟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5年12月18日,新密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导热油炉、煤气发生炉废气进行监督监测,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2016年5月7日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2016年6月5日、7月19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新密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2016〕3号)文件要求,2016年11月30日前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清洁能源,并对沥青烟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该公司西车间已拆除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并已拆除原有沥青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升级改造为新的设施(喷淋过滤+油水气分离+电捕焦+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东车间已拆除煤气发生炉和沥青烟原处理设施(水膜+填料吸附装置),沥青烟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天然气管网正在铺设。新密市政府11 郑

登封市嵩阳办事处七星街东六巷9号,卤肉加工作坊,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下水道堵塞,井水受到污染;烧猪毛气味难闻,大气污染严重。七星街东六巷9号位于登封市区崇高路中段北街幼儿园北侧的卤肉加工作坊,在一处独家小院内,独家小院租用者为黑龙江省巴彦县周立东。该问题已于前期处理。2016年8月10日环保日常巡查时,发现该院租用者周立东在居民区加工鸡肉和猪肉卤肉制品,有烧猪毛迹象,烟囱排烟净化不到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当场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嵩环限字〔2016〕第12号),并及时取缔到位。现场调查时,炉灶、风机、烟囱等加工设备均已拆除到位,没有生产加工卤制品迹象。目前,七星街东六巷9号卤肉加工作坊的炉灶、风机、烟囱等加工设备均已拆除到位,没有生产加工活动迹象。登封市政府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嵩阳办七星街东六巷9号卤肉加工作坊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12 郑

新郑市辛店镇张庄村,两家管件厂已经被要求停产,现在私自接电,夜间生产。不属实。辛店镇张庄村两家管件厂分别为新郑市辛店镇恒达管件厂和新郑市辛店镇恒信管件厂。2016年8月17日,对新郑市辛店镇恒达管件厂和新郑市辛店镇恒信管件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新郑市辛店镇恒达管件厂和新郑市辛店镇恒信管件厂,处于停电、生产设备被查封的状态。继续加强对该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新郑市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

问题查处情况报告

13 郑

惠济区花园口镇赵兰庄北,三个家具厂现在还在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大气、噪声污染严重。不属实。3家家具厂位于赵兰庄村北。经现场查看,赵兰庄北3家家具厂现已搬离并复耕,没有发现粉尘、大气、噪声污染情况。在2016年日常巡查中,发现花园口镇赵兰庄村北有非法木材加工厂,于2016年6月向惠济区政府上交环境监察报告(惠济环监〔2016〕第05号),请求区政府依法对其取缔,并对其辖区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家具厂、仓储、加工厂等行业逐一排查,依法关闭。截至2016年7月,黄河滩区花园口镇范围内的家具厂已全部拆除。下步,将联合花园口镇政府将继续进行后督察,确保企业关停和土地复耕到位,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惠济区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第13号来电问题查办情况的报告14 郑

新郑市龙湖镇张沟村、小司村各有一小麦淀粉厂,无任何手续,污水直接外排,污染严重。1.张沟村小麦淀粉厂实名为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龙湖镇张沟村。该公司于2014年7月开始建设,占地6000平方米,年设计加工面筋2000吨。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该企业建有一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无污水排出。2015年6月新郑市环保局以未批先建为由,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处罚10万元。该企业已委托环评公司办理环评。对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该公司已自行停产。2.小司村小麦淀粉厂实名为新郑市龙湖镇金都面粉加工坊,位于龙湖镇小司村X023乡道北,该加工坊于2015年9月开始建设,年设计加工面筋300吨。现场检查时已停产,车间有原辅材料和成品堆放。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厂区内污水经沉淀池排入市政管网。对新郑市龙湖镇金都面粉加工坊进行立案查处。对郑州市豫香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责任人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新郑市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15 郑

二七区建新街街道环境卫生差,室外烧烤占道经营,临街商铺污水随意倾倒在路面上,污染严重。已转办(第28批受理编号30)建新街位于河医转盘北300米金水路东侧,属辖区城市支路、背街小巷部分。经查,在该路段发现部分雨水井旁存在油污,内部散发着异味。对所有雨水井盖进行清理,并对破损的井盖进行更换;并用高压水枪进行全面清洁;对商户进行停业整顿,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教育管理;对道路两侧的墙体进行修补粉刷;引导清理垃圾人员及时清理运送垃圾车辆,按要求向垃圾中转站运送垃圾,并按要求整改车辆,确保不乱撒垃圾;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处理有关问题。二七区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30批)15号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16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卖菜占道经营,停车占道,影响交通;夜间道路上污水横流,垃圾堆放。不属实。南关街为南北走向,北起城南路,南至陇海市场北门。经查,8月17日10:30~11:00,未发现占道经营、停车占道及污水横流问题;21:00~22:00,未发现占道经营及夜间道路上污水横流的问题;8月18日9:30~10:30,未发现占道经营及污水横流问题。对南关街全段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管理。对南关街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垃圾及时清理。严格按照早7:00、晚22:00的工作时间整治辖区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问题。对于乱停乱放车辆粘贴温馨提示,对于占道经营及店外经营问题严厉打击。与此同时,在0:00~4:00时段对辖区燃煤大灶、露天烧烤进行突击检查,杜绝燃煤大灶及露天烧烤现象。管城回族区政府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区南关街卖菜占道经营”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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