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上接七版) 受理 编号 交办情况查处情况 地 市 举报主要内容 标 记 查处情况 责任 单位 查处报告47 郑 州 市 高新区冬青街8号院“河南太龙股份有限公司”的仓库大院内,隐藏着一座化工制药的装备。他们将高温废水直接排放到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常在夜间偷排,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不属实。高新区冬青街8号院原为河南竹林众生制药有限公司所有,2000年5月份,该公司对厂房和仓库进行GMP改造,改造为大输液车间。2006年3月24日,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9月份,因国内大输液生产行业竞争激烈,利润下滑,该公司决定停止输液车间生产,至今未生产。该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作为存放成品药的仓库使用。 2015年3月,经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其所持有冬青街8号的原大输液车间所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所有设备进行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鉴于该子公司所在地周边已多为商业和居民生活区,不适宜继续进行工业生产,因此该子公司成立后,将广泛寻求对外合作,盘活现有闲置资产。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独立承担有限责任,独立开展业务,自负盈亏。 现场发现该公司车间全部处于停产状态,部分设备破旧,地面及设备上面落满灰尘,没有生产的迹象。 2011年12月,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停产报告,称位于冬青街8号的大容量注射剂车间暂不进行药品GMP认证延期。郑州高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证明材料显示,冬青街8号院自2011年底停止使用蒸汽至今。 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没有生产加工活动,财务报表显示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进行相关经营活动,厂房及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高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0批来信第17号问题的查处报告48 郑 州 市 21人实名举报:徐庄镇刘沟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召在白沙湖上游建大型洗煤厂,洗煤污水顺着河道流入白沙水库,污染水源;建大型耐火材料厂,高能耗、高污染,离居民区较近。 (第19批来信受理编号4、第23批来信受理编号7)不属实。1.王金召大型洗煤厂实际为登封市江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徐庄镇刘沟村省道S237线北侧,企业法人为江志兴,占地10799平方米,经营范围为煤炭加工销售和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耐火材料的销售。企业于2014年开工建设, 2014年12月,因煤炭价格下跌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项目未经历试运行阶段即进入停工状态至今,不存在大量洗煤污水外排问题。 2.大型耐火材料厂实际为登封市恒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6年建成投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单位能源消耗在批准范围之内。因市场变化, 2014年年底至今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测量,该企业距最近居民点直线距离超过500米。 登 封 市 政 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徐庄镇刘沟村洗煤厂、耐火材料厂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