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季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楚绍京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免去:
郭宝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楚绍京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郑艳艳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太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栋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