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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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实习生 王梦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3件,审结207件。昨日,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中级法院受理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目前,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已经组建完成并开始受理案件。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基层法院将全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审结29件,判处犯罪分子69人;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41件,审结84件;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50件,审结94件;对省环保厅申请强制执行的7起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准予执行罚款金额1220万元。同时,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修复制度,截至目前,我市中牟县法院、登封市法院已对12起刑事案件适用恢复性司法裁判方式,共计补种林木6130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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