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实习生 王梦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郑州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全国仅有18个试点城市。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郑州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两年的经验,解读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郑州继2014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后,再次被列为试点城市之一,本次试点全国仅有18个城市,试点期限为二年。
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行探索。2014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两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审判效率提升,审理周期明显缩短,庭审效率显著提高。同时,服判息诉率、人均结案率大幅提升,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均实行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达100%,财产刑主动履行率较以往有较大幅度提高,为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累了丰富经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设置与速裁程序有何区别?据了解,速裁程序范围仅限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盗窃、伤害等11类罪名,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本次决定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罪名、可能判处的刑罚年限等未做明确规定,需等待两高制定的实施办法予以明确,但两年来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经验积累和实践需求,为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减少限制条件提供了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定试点办法。两高即将颁布的实施办法较之前的实施办法在适用范围上应会有所突破,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会进一步增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将在两高新的实施办法颁布前,在两高两部2014年8月出台的实施办法基础上,着重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介入率,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以及强化办案监督、严密防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方面,继续深入探索,做出积极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