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成燕)记者昨日从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获悉,国家海关总署已正式批复同意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三期1.7平方公里用地的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合格,要求根据规定组织实施封闭监管、开关运作。 据了解,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于2010年10月24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第13个、中部六省第一家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5.073平方公里,其一期、二期已分别于2011年11月4日、2012年12月21日封关运行。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三期主要规划有保税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展示区、保税研发检测维修区、食品药品冷链仓储区和物流分拨作业区,此次通过验收,将大幅拓展业务范围,实现从保税加工向保税贸易、保税展示等高端服务业转移,是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加快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据郑州新郑综保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新郑综合保税区三期通过验收并封关运行,标志着该区全部规划面积均已建设完毕投入使用,将为落实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功能定位,进一步发展高成长、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服务业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