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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 通讯员 刘晓利)昨日,记者从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巩义市日前制订《巩义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以此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据了解,巩义市自2013年下半年起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技术协作单位招标、宣传发动、入户调查等工作已基本结束,调查结果公示和地籍调查已全面展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明确了确权登记的原则、依据和程序,并针对有权源宅基地批大占小、批小占大、窑洞式宅基地处理、权利人变更、原农民集体成员(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以及无权属宅基地确权登记办法及面积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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