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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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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系列措施,旨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方案》严格安全准入和许可。自今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方案》要求,我省将用3年左右时间,依照国家标准,关闭淘汰七类矿井:资源枯竭、不符合环保政策的矿井;剩余服务年限或剩余可采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矿井;采用国家禁止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或安全生产不合格的矿井;资源赋存条件差、违法违规生产或建设的矿井;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规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高瓦斯矿井;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不承担社会责任、恶意欠交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矿井以及其他国家明令关闭退出的矿井。 对停产停建的煤矿,《方案》要求做好监管工作。督促有关煤矿企业制定并落实停产停建期间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可实施地面远程监控。对已进入关闭程序仍未关闭的煤矿,当地政府和煤炭企业要一律停止供电、供风和排水,并派人看死盯牢直至按照关闭标准关闭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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