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将纳入市医保,这意味着参保人员看病治疗所需的中药制剂将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得的信息。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新政规定,2016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配制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按照《医院中药制剂目录》进行管理。 政策明确规定,五类药品不能纳入《医院中药制剂目录》,包括:主要起营养滋补、美容、减肥、解酒、增强性功能和治疗不孕不育作用的制剂;用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口服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非治疗性的外用洗液等制剂;不符合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要求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范围的制剂;国家、省、市规定不予纳入的其他制剂。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