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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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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性质为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单位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规定,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环评信息公开主体,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 拟建地点: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规划广惠街与双湖大道西北角。 建设内容:厂区占地面积154945m2,主要建设垃圾焚烧和发电车间、垃圾收储池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规模:4000t/d,年处理垃圾146万t,负责处理郑州市金水区、管城区、二七区、航空港区四个区域的部分生活垃圾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中牟县三个区域的所有生活垃圾。 主要设备:设6条处理能力为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采用中温中压(4.0MPa,400℃)锅炉,配3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产生蒸汽最终资源化再利用。配套建设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约21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敏感目标:念罗村、郑油磨村、彦张村、福山社区、台前村、蔡庄坡、车棚张村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开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影响。 营运期: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二噁英、酸性气体和常规污染物);卸料大厅、垃圾坑和渗滤液收集池等散发的恶臭气体;垃圾坑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等;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飞灰。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降尘、减噪、回填、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后,可以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营运期: 1.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工艺,全面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欧盟2000排放标准; 2.卸料大厅、垃圾坑和渗滤液收集池等散发的恶臭气体,在恶臭污染工位,采用负压引风进入焚烧炉焚烧; 3.垃圾坑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采用“厌氧+MBR+纳滤”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4.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作为市政建材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5.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飞灰在厂内稳定固化后外运安全填埋。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环保公益性工程,可以解决当地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自信息发布起15个工作日内,可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城市管理局”网站下载或阅读简本内容,或通过电话、传真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等方式索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具体包括:建设厂址选址的合理性;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二噁英等);环保措施可行性意见及建议;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中牟县郑庵镇郑油磨村村民委员会院内 联系人:王斐 宋楚 电 话:0371-55359081 0371-55359073 邮 箱:2786952497@qq.com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3号 联系人:刘宗耀 电话:0379-64818154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18657972699@163.com 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起15个工作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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