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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负责人不再设行政级别
现职和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公务员不得兼任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根据《办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担任理事长(会长)、常务副理事长(常务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的人员。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总数限定为5~13人,年龄界限为70周岁。

《办法》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同时,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根据《办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置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

值得一提的是,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全省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每届任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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