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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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我省将采取措施,保证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停止政府新建公租房 我省要全面停止政府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保障性住房平台公司及专业化房屋租赁运营机构承租和运营居民自住需求以外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或其他有租房需求的对象出租。各省辖市、县(市)政府要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租金补助。 同时,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2017~2018年各省辖市、县(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得低于50%。库存去化周期18~30个月的省辖市、县(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80%,库存去化周期30个月以上的省辖市、县(市)要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我省将进一步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12个月的省辖市、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建立农民进城购房贷款担保机构,为进城购房农民提供融资便利和支持。 2016年年底前各地要出台“农民安家贷”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发挥其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加强对进城农民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对进城购买住房的农民,要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在当地公办学校入学。 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监管 《方案》指出,我省将围绕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商品住房供应品质。其中,要积极推进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成品住房试点工作,引导省内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重点项目推广成品住房,力争2020年全省实现成品住房全覆盖。 同时,我省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近3年内无开发项目、无纳税申报的企业,采取降低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途径使其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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