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重点考核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及总量减排、环境安全5大项,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一票否决”。
根据《办法》,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细则打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开计分和排名,其中上街区与县、市一起排名。34家市直相关单位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比例进行定量评定。
明年初,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单位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一考核。
按照考核评定办法,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完成、未完成3个档次。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一票否决”,评定为年度环保目标未完成单位。凡被国家、省、市实施区域限批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得评定为年度环保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凡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市委、市政府交办具体任务的市直委局,不得评定为年度环保目标完成先进单位。
同时,《考核办法》规定了扣(加)分项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单项环保工作被通报批评或表扬的,进行扣分或加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推动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