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都市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天气转冷,采暖季将至,又到了污染高发季节。为有效应对有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市政府日前发布《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仅强化对重污染天气的提前预警,且预警门槛更低。《预案》明确,当红色预警启动时,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中将实施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昨日,市环保局专门对《预案》进行解读。 《预案》执行国家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预案》明确,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Ⅲ、Ⅱ、Ⅰ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其中,强制性应急措施是指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依法对全市机动车、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主要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恶化。 《预案》规定了包括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其他污染等5方面的减排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当红色预警启动时,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中将实施社会车辆在城区内单、双号限行。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预案》降低了预警门槛,之后我市预警响应次数和天数将会增加,采取工业企业减排和建筑工地停工等强制性减排措施的次数和天数也将增加。 另据悉,《预案》适用区域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预案》中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当发生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时,相关部门将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