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译博 通讯员 闫亚平)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11月1日起,我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扩大到所有省、市和自治区。
凡在郑州市、县(市)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市居民,需补领、换领身份证的,可持本市(县)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学生证,到就近的郑州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系统中信息登记不一致、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特殊情形不接受异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