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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有一只小花狗,它的皮毛有的地方像乌木一样黑,有的地方像雪一样白,小巧玲珑,非常可爱,我和弟弟都很喜欢它,争着给它取名字。由于我名中有“凌”字,弟弟又属龙,所以取名“玲珑”。 “玲珑”是个“小混混”,天天和村里的赖皮狗斗来斗去。虽然天天打,但由于太小巧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然后灰溜溜地回到我身边,蹭来蹭去。我生气地对它说:“给你取了这么一个绅士的名字,你可不能再胡闹了!”于是,我便教它走猫步,可它一直跑啊跳啊,一点也不听从我的管教;我又教它和洋娃娃跳华尔兹,可它一看到洋娃娃就对它又叫又咬。我气得无可奈何,只好由它去了。 “玲珑”虽然贪玩,但吃饭时间却记得很清楚。饭点一到,它可能上一秒还在打架,下一秒就冲到厨房等待开饭,让人既爱又怜。它吃饭的样子很有趣,像个饿狼。它先用两只爪子抓着饭碗边缘,用鼻子嗅了又嗅,再把面条吸溜进去,连嚼也不嚼。该啃骨头了,它先把肉和脆骨吃掉,然后用爪子按住骨头的两头,猛地咬下去,骨头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深深的牙印。就这样啃了半天才满足,摇摇尾巴,表示感谢。 它吃饱就睡,它伸伸懒腰,原本支着的耳朵垂了下去。卷曲成球形,滚到一边睡觉去了。不时转过身,哼哼两声,好像在说:“真舒服呀!” 这就是我可爱地小狗——“玲珑”,你一定也很喜欢它吧! 金水区南阳路三小 杨凌霄 辅导老师 白万岭 点评:作者生动形象地描绘出自己喜爱的小宠物“玲珑”的形象,言语中充满感情。文章流畅连贯,风趣幽默,一些词语巧妙地运用,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情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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