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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为加强冬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暨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层级监督,省住建厅决定自即日起向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派驻扬尘污染防治督查组。 据了解,督查组受省住建厅委托,负责督查派驻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抽查派驻市、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督查意见。督查内容主要有各级监管责任落实、各类台账建立、扬尘防治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监管是否到位、扬尘治理标准落实等情况,尤其是抽查施工工地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是否全面施行,未达标项目是否实施处罚和停工整改。 记者了解到,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或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向当地有关部门发出《建议书》,并由省住建厅向有关部门发出《督办函》;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由省住建厅进行约谈、全省通报,并提请省、市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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