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据介绍,推进员额制,就是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淘汰一部分不合格的法官。进入员额的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即使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也能晋升到较高的法官等级、享受较高的待遇。从前两批试点法院的经验看,只要把优秀的法官选进员额,同时科学配置司法辅助人员,不仅案多人少的问题会迎刃而解,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也会得到相应提升。
据悉,我省将积极探索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对能力素质、廉政作风等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入额法官要实行退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机制。目前,改革方案中已作了相应规定,下一步要出台可操作性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