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据新华社长春12月1日电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一案。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吕锡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吕锡文利用担任北京市西城区区长、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取得财政资金支持和建设用地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78.6602万元。据此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吕锡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吕锡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吕锡文进行了最后陈述,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赃物。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