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将111个城市(镇)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我省新密、登封、鹤壁、长葛入选。
《通知》要求,入选地区要在2016年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8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试点任务总体要求,试点地区将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积极探索,闯出新路。
《通知》要求,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保护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城镇用地无序扩展,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建设功能好、交通畅、环境优、形象美的新型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