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经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郑州市气象台和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研判,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1日、12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决定12月10日16: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启动后,全市将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有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非冰冻期)。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
燃煤污染减排措施。全市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暂停使用。全市未建成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企业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或限产。
工业污染减排措施。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按照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以上。
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其他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环保部门同时发布健康防护措施,市民应尽量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