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伟平 通讯员 孙超华)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七区嵩山路街道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网格化为载体,持续高标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科学化。
街道坚持大气污染防治与绩效考核年终表彰挂钩,采取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的动态管理。对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登记备案,除通报批评外,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个人和科室社区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建立土方施工备案制、防尘保证金和违约金扣罚制,施工企业土石方作业前备案,防尘措施到位经网格长验收后,监督实施土石方作业;对新开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出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扣罚违约金用于第三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街道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小组,实行“10+1”模式,抽调各科室、社区同志组成10个督查小组和1个综合组,对辖区的各项大气污染问题进行发现、交办、督导、验收、反馈、汇总、排名、通报、奖励和处罚。
街道设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用于购置防尘物资、垃圾清运、道路硬化绿化,确保未施工区域不留裸露黄土。同时,督促辖区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加大文明施工费和扬尘防治经费投入,指导餐饮企业搞好油烟净化设置安装,基本做到建筑工地实现开工前“六个到位”、进场后“七个百分之百”。
以网格为单位,对所有工地和餐饮企业整治、黄标车淘汰等任务责任到人,根据进度和街道专项督查组考核排名,定期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社区,分别给予社区500到2000元不等的工作经费奖罚。
街道班子成员带队,每两周对所有工地检查评比一次,前三名工地挂“红旗”,网格责任人奖励现金500元;后三名工地挂“黑旗”,网格责任人处罚500元,机关大会上通报并现场兑现,连续三次被处罚的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