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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书法

孙青瑜

书法的原初义,是指字和文的笔法、方法和规则。

书法之“书”单用,可以当名词,指字体或文章,如楷书、行书、篆书、史书、四书、书籍等,作动词,如书法、书写。书与法联合在文字的演变中,其所指义已经萎缩成一个行当,如书法家、书法艺术、书法展览等。从广义上说,书法也就是书写之道,它包括的不光是毛笔字,还有文学写作技道、画画技道、历史书写技道、文字的笔法书写之道等以象传义各种门类的书写技巧和规则。换句话说,不但写毛笔字的技巧叫书法,写作的技巧、原则和体例,也谓之“书法”。如《左传·宣公二年》:“ 董狐 ,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说的就是写作的技法。唐朝的刘知几在《史通·惑经》说:“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宋朝的谢采伯在《密斋笔记》卷四中说:“《论语》书法之严,即《春秋》书法也。”讲的都是文章的书写技巧、风格、规则和方法。

如当下分布在大街小巷里的画画、作文、毛笔字等各种学习班,所授所教的皆是书之方法、技巧和规则。只是一学几个月下来,好多孩子怀揣一堆外技,一动手,笔下工夫仍不见长进。相反,很多没上过进修班的孩子,却能在自学自悟中成为佼佼者。

文也,艺术之一也,既能“书”之,必有“法”存,必然有技可传。可是,传授的技法都是外技,当个人内功不到时,内功跟不上外法,它只是外技外法。古时提倡小学在授,大学在修,“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说的皆是传授和接受能不能达到理想状态,老师教得好不好是一说,个人的内功修炼又是一说。

师父领的是法,个人修的是内功。只有内功到了,才能将师父所授之法化为一己之法。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唯有一点像羲之”的故事。作为一代书法大师的儿子,王献之受的书法之技道,显然比谁都多。为什么只有他父亲为他添的那一点,才像其父?显然那时候王献之内功还不到。只有随着个人内功修为的提高,才能将传授的书法之道,从外技转化为内技,化于心合于手。再比如张旭的草书,我们摹不来,梁楷的泼墨神仙图,我们也无法临,若是硬临也只能是摹其形,那悬崖勒马和行如游蛇的大自由大自然之境界却是临不来的。因为那是内功到达后的“大自由”和“大自然”,正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神来之笔。所以我对一个热爱书法的姐姐说,一定耐住性子熟读百家之帖,苦修一家之书,只要基本功修到家了,便可功到神来,手下皆是法、皆是形,挥笔造势,行之有韵,满纸生气……艺术之书法是绝对可以传授,但是能不能化为一己之技,最终靠的是内功的自修,内功修好了,能合上外法,才能心到手到,否则就是心手不一,这就是艺术的可模仿性和非模仿性,也是大家常常讨论的艺术到底可授与不可授的内在原因,正如庄子在提倡道技合一时,无论是北冥之鱼,还是庖丁,只有内功修炼到家了,才能达以不飞则已,一飞冲天的高度,才能达解牛时的大自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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