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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王希)国务院国资委15日对外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明确对中央企业的差异化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 《办法》明确,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造力。 《办法》明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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