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市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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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史治国 通讯员 蒋士勋 陈连琴)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主不能及时支付医疗费用,急等“救命钱”的伤者该怎么办?近日,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严重、急需手术治疗的荥阳市崔庙镇的刘二国、马秋萍夫妇二人顺利申请到12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得到医院的及时治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机动车“交强险”的重要补充。自今年3月份入驻荥阳以来,已救助15位在交通事故中需要抢救的受伤者,共计垫付抢救费用80余万元。 据悉,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根据相关政策,基金适用于三种情况: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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