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意见》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据中宣部负责人介绍,制定这个《意见》,促进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是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意见》提出,根植于全民心中的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