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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新华社受权播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已有部署抓好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下转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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