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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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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近日印发。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制、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改革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和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机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作。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下发《意见》,表明中央层面已经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严抓重管的对象。今后,对相关违法违规责任人的追责和处理将会更加严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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