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县区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穆文涛)记者昨日获悉,今年起,上街区决定实行烟花爆竹禁放管理,以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进一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群众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街区将给举报人以奖励,最高奖金2万元。 据悉,上街区今年禁止燃放区域为:上街区行政管理区域内(矿山街道辖区除外);禁止燃放时段:除今年1月20日(祭灶)、1月27日(除夕)、1月28日(春节)、2月1日(破五)、2月11日(元宵节)0:00~24:00时段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群众在禁放区域发现有违规储存、运输、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或85137900进行举报。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