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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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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赋予了政协职能新的内涵。在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更好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作为一个单独的部分列出。对于更好地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省政协常委会有着勇敢的责任担当。 突出民主监督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寓监督于各项履职工作,助力重点工作开展、重大政策落实、重要问题解决。 要紧扣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围绕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执行情况、重要政策贯彻执行和重要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等,认真开展监督性履职活动。 要紧抓改革发展难点。围绕国企改革、行政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多建务实之言、多献有用之策。 要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围绕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通过协商议政、视察调研、提案信息等形式,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 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要注重完善现有民主监督形式。积极开展监督性强的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协商座谈、委员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形式的民主监督作用。 要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新举措。密切与党政监督机构的联系,加强与其他监督的衔接配合,不断探索开展既有利于促进党委政府工作、又能充分发挥政协优势的监督活动,使民主监督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 要不断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省政协加强民主监督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权益保障、知情明政、协调沟通和办理反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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