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国际国内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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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 许昌市部分行政区划将有调整。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许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提出,将撤销许昌县,设立许昌市建安区。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许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精神,对许昌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许昌县,设立许昌市建安区,以原许昌县的行政区为建安区的行政区域,建安区政府驻将官池镇新许路15号。 《通知》中要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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