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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83家单位纳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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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383家单位纳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本报讯(记者 王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展如何?1月22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符合第一批参保条件的单位383家,包括30279位在职职工,10320名退休人员,所有人员已全部完成参保。

据介绍,2015年12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启幕。由于新政涉及人员众多,按照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部署,郑州市实行试点启动、逐步推开。此次改革按照分步推进的措施,去年10月份,我市率先启动了人社系统3家试点单位参保;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1月份第二批启动了31家单位参保,发现问题后及时研究解决;在两批运行的基础上,2016年12月份,省会实现第一批符合参保要求的单位应保尽保。统计显示,截至目前,符合第一批参保条件的单位共383家,在职30279人,退休人员10320人已全部完成参保;向财政移交全供单位离休人员215人。

政策规定,此次改革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在首批参保顺利进行的同时,我市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调整了新、老业务参保的近3万名离退休人员待遇,确保新老政策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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