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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康琪)近日,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为该市原集体企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308名困难职工,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个人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的76名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共计30万元。 为确保救助金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身上,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严把三关,对上报的困难职工资料,通过认真核实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调查意见,确保申报真实性;根据提供的住院证明、病历诊断书等材料,调查了解家庭实际情况,拟定出特别困难职工名单,提交单位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新密市2017年春节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工作方案》规定,在集中发放期间财务部门全程参与,先审核本人身份后发放救助金,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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