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玉东)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春节前夕,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实现了全省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不炸响”的目标。截至目前,我省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死亡事故。
据了解,全省共有17个省辖市、78个县(市)出台禁放政策,1个省辖市和14个县(市)出台限放政策。
为推动落实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本地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种类,并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公安机关在春节期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严查违规燃放行为。
为深刻汲取国内多起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因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1月25日,省公安厅下发紧急通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据统计,仅1月25日至26日,全省出动警力18600人、排查批发企业186家、零售单位10762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单位151家、超量储存单位75家,收缴烟花爆竹3837箱,查处治安案件42起、行政处罚34人,发现并整改隐患246处。
春节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113450人次,动员社会力量23万余人次,行政处罚违法燃放135人,其中行政拘留44人。
省公安厅还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协调广电等相关部门,在省、市、县等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相关网站,以及街道、楼宇、车站、码头、机场等处的电子显示屏、广播系统上,组织播放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76100次。截至目前,我省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死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