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这是环保领域一个老大难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依法有效惩治环境犯罪,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这是重点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办法》要求三部门加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统一法律适用,完善案件移送和信息共享等衔接机制,形成打击环境犯罪的强劲合力。
《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法律监督地位,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发现线索难、立案监督难、监督处理难”问题,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将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
《办法》在强化部门协作的原则框架下,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从解决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出发,突出程序性规定和制度机制建设,规定了案件移送、法律监督、线索通报、联合办案、联合挂牌、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信息共享机制等内容,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向性。
《办法》还细化了案件移送材料的种类和基本内容,便于各级执法部门对照完善。例如,对无法查实嫌疑人,但环境执法主体和程序合法、污染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规定了公安机关应接收并进一步审查。
《办法》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应当积极建设、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
据环保部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浙江、江苏、广东、福建、河南、安徽等省份“全省一张网”的应用格局初步形成。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与本级人民检察院、信息化主管部门有效加强了对本级及下一级执法系统有关平台规范应用与互联工作的督促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