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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基层小微权力
中原区出台系列举措用“明规矩”打破“潜规则”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李亚姗 贾维霞)村庄拆迁,个别村干部用权随意导致违纪案件频发。为破解基层小微权力监管难题,中原区出台一系列举措,用“明规矩”破“潜规则”,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

治理村干部乱用权谋私利,中原区从监督机制入手,围绕权力监督制约,完善三级监督机制。明确村监委会是小微权力的监督主体,紧盯村级重大决策、资产交易、大额资金使用、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等关键环节及要素,落实村监委会纠错救济、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推进村监委会在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同时,要求各街道纪工委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一季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逐步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中原区纪委还成立联合督查组,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对村级权力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三级监督合力,促使村干部正确行使权责,主动接受监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小微权力清单实施过程中,中原区将《问责条例》与“四种形态”紧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小微权力清单“二十二条规范”运行以来,共办理涉及小微权力案件4件,对不严格遵守制度的10名村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了让群众监督小微权力,中原区构建多样化宣传平台,以村务公开栏为主,将权力晒透,不留死角。通过村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村干部入户宣传以及印发“二十二条规范”宣传读本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宣传,使小微权力清单家喻户晓,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了解到,中原西路街道罗庄村集体门面房招租工作正是“阳光晒权”、断掉“暗箱操作”空间的有力体现。罗庄村“三委”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邀请评估公司对集体资产门面房进行评估,同时请懂经济的党员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评估及招标工作;坚持招标工作透明化、出租价格市场化,严格实行公开竞争方式进行招租,实现了招标全程透明化接受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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