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必须坚持一个中心——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两步走”战略目标。
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要实现“2020年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第一步目标,必须首先使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为此,《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作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系统建设、依法治理,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明确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17个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重点措施。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一定要把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中心,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监管监察,强化风险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