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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意见》明确,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等八个方面,监督重点是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 根据《意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包括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和其他形式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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