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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退货 有新规
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细化了退货适用范围、商品完好标准、退货流程等问题,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七日从哪天开始算”“钱应该退到哪”“用了优惠券怎么办”“退货运费谁来担”……《办法》均有明确,其中,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销售者若违反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或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或者期刊等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该《办法》,消费者在网购前应当提前了解《办法》规定,以便在网购中合法保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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