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春天的故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尽快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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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晴
尽快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代表委员 日记
全国人大代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长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光电创新中心副总工程师兼技术总监羊毅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政协副主席、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专兴

民法总则(草案)是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小宪法”,从一审的“毛坯”到三审后的“精品”,成为我们民事权利的宣言书。这部法律为什么如此重要?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我觉得这部法案突出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公民权益的切实保护。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安全问题,“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说明了国家对这一问题的重视。

前一时期,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电话或网络诈骗十分猖獗,让人防不胜防。对此,民法总则草案专门做了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这一条款具有信息化时代的立法特征,有助于公民信息免受侵权滥用,为捍卫老百姓的信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法律后盾,对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意义重大。

对于这个规定,我的建议是,在民法总则出台的同时,要尽快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处以高额的罚款,并记入诚信档案。企业多次违法的,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个人多次违法的,可适用刑事罪名中“情节严重”的标准。

3月12日 晴

以科技创新推进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目前已进入“深水区”。这些天,关于国企改革的内容是我在代表团会、小组讨论中听到非常多的话题之一。

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我深感国企改革的力度在逐年加大,但还有相当多的问题有待破解。比如我最关心的国企科研经费、技术创新等问题,我国科技投入近年来持续增长,但是存在总量不足、结构失调、使用效率不高三个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一定要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的力量,提高科技创新的经费投入总量。对此,我认为国资委应进一步加快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达到更多的科研经费、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更大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力,激活国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的创新动力。

具体来说,我建议国资委借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经验,着力在国有企业和研究院所的科研创新体制机制上迈出大步子。进一步完善国有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的职能定位,构建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增强技术创新动力。尽快建立起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评价机制,让创新创效的科研人员“名利双收”。此外,国资委还应研究并加快落实支持企业创新创效的普惠性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引领更多的资金投向科技创新,研究并尽快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的客户成果定价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变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能。

3月12日 晴

筑牢家庭防腐“篱笆墙”

今年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我作了大会发言,感受颇多。

作为一名检察机关工作者,我深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含义。家风家教是人生价值观养成的“第一生态”营养素,对每个人而言,家风更是砥砺品行、干事创业的精神指南。“国廉则兴,家廉则宁。”从以往已经查处的中高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看,有60%以上的案件都与家庭成员有关。在当前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开展家庭预防也是有效反腐方式之一,而且有可能会事半功倍。

家风事大,理应风清气正。我呼吁每个家庭都从自家做起,养成良好家风,领导干部带头,纯正家风、弘扬家风,是党风向好、社风向善的最好催化剂。

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常吹廉政风,要安装好家庭反腐败“新风净化器”,确保家庭生态质量优良。

要筑牢“篱笆墙”。家庭要有安全底线,对于不义之财、天上掉下的“馅饼”,切不可妄生贪欲之心。要拧成一股绳,由中央文明办牵头,每个家庭都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倡导清廉家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家庭生态,铸就中华民族大家庭幸福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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